针对公诉部门人员变动大,部分干警业务不够熟悉的情况,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以小组为单位形成学习“小集团”,通过各学习小组间的交流、评比,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经过长期业务学习打造一支学习型公诉团队。
学习期间,该院公诉科形成两个学习小组,分别围绕公诉案件办案基本流程、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应用系统的操作和使用、公诉案件涉及的文书的书写三方面内容展开学习讨论,并于每周五下午开展学习交流讨论会,就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讨论。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公诉科干警在最短期内进入了公诉角色,初步掌握独立办案方法,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好基础。
该科室将继续展开学习,内容主要围绕刑诉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范公诉干警的执法程序,还将围绕刑法规定的各常见罪名逐一展开学习研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