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检察院了解到,为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区检察院制定《2016年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实施细则》,并在全院大力推动落实。
《细则》将个人自学、部门定期学习、检察委员会学习、中心组学习、检察官论坛五项内容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以新媒体学习、多元化培训、讲评式学习、对外学习交流、检校共建和专家学者讲座为载体,指导干警学习有助于认清服务中心定位的时事、有助于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的知识、有助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课程、有助于打造清正廉洁检察队伍的规定和有助于强化法治精神与理念,并通过经费保障、考核奖惩、学习抽查、晋级晋职参考等机制保障学习效果。据了解,区检察院连续多年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当年的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实施细则,以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促进检察工作的提升。